版权投诉指引
(网络表演 & 音乐类别)
广州思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· 2026年9月发布
广州思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· 2026年9月发布
一、法律依据
本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及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版权保护机制,尊重和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公司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表演、音乐作品等内容)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按照本指引向本公司提交书面投诉。
二、投诉受理范围
本指引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版权侵权投诉:
- 网络表演(包括直播、录播、短视频等)中使用的背景音乐、舞蹈编排、表演脚本、视频画面等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;
- 音乐作品(包括原创、翻唱、改编、MV等)未经权利人许可被上传、复制、传播;
- 平台用户未经授权转载、表演他人拥有版权的作品;
- 其他违反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三、投诉方式与渠道
权利人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提交书面投诉:
- 电子邮箱: miao.xiao@qlchat.com(推荐,24小时受理)
- 邮寄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27号503房 广州思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务部(版权投诉) 邮编:510000
- 在线举报:登录后平台内个人中心【举报】→选择“侵权”类别,填写相关信息
- 客服电话:18127818609(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8:00,仅指引,正式投诉请通过书面方式)
为保障投诉有效性,请尽量使用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完整材料,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处理延迟。
四、投诉材料要求
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第十四条,投诉应当包含下列材料:
| 材料类型 | 具体要求 |
|---|---|
| 权利证明 | 著作权属证明材料(如著作权登记证书、原始创作文件、首次发表证明、授权委托书等);如为自然人,需提供身份证/护照复印件并签字;如为法人,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 |
| 侵权定位信息 | 被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、在本公司平台的具体链接地址(URL)、上传者账号信息等,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。 |
| 投诉声明 | 声明投诉内容真实、合法,并承诺承担因投诉不实导致的法律责任。格式:“本人/本单位为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,该内容未经许可在本公司平台传播,侵犯了本人/本单位的合法权益。本人/本单位保证投诉内容真实,并愿意承担虚假投诉的法律后果。” |
| 联系方式 | 投诉人姓名/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电子邮箱,以便反馈处理结果。 |
若委托代理人投诉,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五、处理流程
本公司收到完整投诉材料后,将按照以下流程处理:
- 受理确认: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投诉人是否受理;材料不完整的,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。
- 审核与处置:受理后,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被投诉内容进行审核。经核实构成侵权的,立即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,并通知被投诉用户。
- 反通知机制:被投诉用户认为不侵权的,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反通知(包括身份证明、不侵权证明材料、真实声明)。本公司收到反通知后,将转送投诉人,并告知投诉人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。投诉人在收到反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起诉的,本公司可恢复被删除内容。
- 结果反馈:处理完成后,本公司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及被投诉用户。
依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二条,本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,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内容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六、虚假投诉的责任
投诉人应对其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因权利人错误通知造成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损害的,权利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对于恶意发送虚假投诉、滥用投诉机制的行为,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(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偿损失、公示恶意投诉行为等)。
七、版权保护措施
为从源头减少侵权,本公司采取以下技术和管理措施:
- 内容审核:所有上传的音乐、表演视频均经过人工+AI版权比对,筛查明显侵权内容;
- 版权数据库:与音著协、音集协等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,建立正版音乐库,引导用户使用授权作品;
- 重复侵权处理:对累计3次以上侵权的用户,永久封禁账号并公示;
- 版权教育:定期向用户推送版权合规提示,鼓励原创。
八、联系方式与时效承诺
本公司指定版权投诉专项负责人: 陈经理,联系电话:18127818609 (仅限版权事宜)。本公司承诺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处理每一起合规投诉,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。
如对本公司处理结果有异议,权利人可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人民法院寻求进一步救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