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集:挚爱女儿突离世,冷漠女婿来争产 ——如何防范家庭传承财产外流

2018-11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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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案例分析

客户:一对白发苍苍六十来岁的老夫妻走进会谈室,两人脸色阴郁,一看就是心情沉重。

 

何先生:王律师,我们俩就是昨天您同事电话里提到的老两口,我们俩实在是没辄了呀,不然这岁数还找什么律师呢?

王:您二位别着急,慢慢说,我们一起来想办法。


何太太:是这样的,我的女儿叫何雅曼,她非常优秀,从小就不需要我们俩操心,成绩一直特别优秀,性格也积极开朗。北大毕业后去了德国留学,她学的是生物医学专业,精通英语和德语,一回国就被一家大型外资医疗企业给聘用了。雅曼结婚两年了,没孩子。可是,就在两个月前单位派她去另一城市出差,结果晚上在高速路上对面有辆货车,司机醉酒驾驶撞了上来,我女儿坐的小轿车就翻到路边沟里了,她、她就这样离开我们了…….


何先生:我女儿特别优秀又孝顺,只可惜我们老两口连孙子都还没抱上呢。最让我们伤心的是,女儿丧事刚刚办完,女婿就闹着要分家产,尤其是我们老两口在女儿结婚前花600万给她买的一套房,还有婚前给的小金库100万银行存款,另外还给我女儿买的一份保险,现在女婿全都要求继承,这不是太不讲道理了嘛?如果是他们婚后自己赚的钱的,女婿要求继承这也不为过,可这钱是我们在女儿婚前送给女儿的,跟他有什么关系 ?


王:您先别着急,咱们啦一样一样的分析。我先解释一下您女儿的遗产究竟有哪些?按照继承法的规定,您女儿婚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,都算是她的遗产(当然,如果女儿在结婚后还接收了新的个人财产的话,也是她的遗产),这就包括了您在女儿婚前给她买的房产,婚前给她的现金存款 ,这算是您女儿婚前个人财产,但也算是她的遗产;


其次,我再来说说遗产怎么分?按照继承法规定,您女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您二老和女婿,就这三位。所以,房产是要三位均分的,您二老分得三分之二,您女婿分得三分之一。


第二项是银行存款,如果您女儿一直没动这钱的话,也是她的婚前存款,但如果她婚后花了这些钱,变成婚后家庭日常消费和支出了,这就相当于把她的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了,这得具体分析了,还不见都是她的遗产呢,回头您二位得查一下,看看婚前您给她的存款还剩多少。


第三项财产是您给女儿买的保险,不管您给女儿买的是终身寿险还是年金保险,如果被保险人是女儿话,我猜测身故受益人应该是您二位当中的一位,那么您放心,保险公司理赔的身故受益金不算是她的遗产,算是赔给您二老的个人财产,女婿是没资格要求继承的,您二老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去办理赔,也不需要通知女婿。这一点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!


何太太:原来是这样啊。王律师,同样是我在女儿结婚前给她的财产,为什么有的女婿能继承,有的就不能继承呢?当年我们之所以抢在女儿婚前给她这些财产,就是怕她有一天发生婚变,防止她的老公来分产,怎么如今抢在女儿婚前给出去了,还是防不了女婿来分产呢?


王:我明白了,是您把两件事弄混淆啦。抢在女儿婚前给她财产,防范的是女儿将来婚变,女婿会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,用的是婚姻法。可是如果孩子们发生意外,女婿要求继承,依据的是继承法,而不是婚姻法。如果子女发生人身意外,无论子女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是她的遗产,当然她的老公就能继承了。


至于为什么有的财产女婿能继承,而人寿保险女婿就不能继承,原因是,如果投保人是您老两口,而被保险人是子女的情况下,保险理赔金法律规定本来就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,而是属于受益人也就是您二老的财产,当然女婿是无权继承的了。

何太太:那照您这么说,当年我给女儿钱的时候还不如多买点保险呢,如今女婿来要继承房产,我也没办法啰?


王:其实,不论是我们当父母的一代,还是年轻的二代,都还是有必要防范人身意外风险的,提前通过意外保险、年金保险或是终身寿险,指定受益人,把保险理赔金给到最爱的人手里,也是很有必要的。至于其他财产可以通过生前立遗嘱的方式来预先防范的,如果在遗嘱中声明了自己的财产留给谁,事后就不会按法定分割啦。假如当初您女儿曾经立下过遗嘱,说这套房产一旦她有意外就留给您二老的话,那今天女婿就没法要求继承分割了。


何太太:唉,我们两口子真是可怜啊,晚年失去唯一的一个女儿,还要面对女婿的无情,真是寒心哪!

王:您别这么想,我们律师可以代表您二老跟您的女婿谈谈,相信他也不是分毫不让的,这事还是以调解解决为好,照您所说,雅曼也是个好女孩,相信您女婿也会顾忌以前夫妻感情的。

何太太:好的,谢谢王律师,听了您的话,我们感觉自己也应该安排一下将来身后财富给谁的事,还真不能按继承法的规则分配。

王:您先别着急,把女儿的事处理完了,改天我再帮您老两口好好规划规划。

 


王芳律师总结:

各位朋友,透过今天的案例,我们总结出如下三点:


1、即使父母抢在子女婚前给他们的财产,在子女发生意外时,这些婚前财产也将成为遗产,女婿仍然能继承分割,因为这是继承法赋予女婿的权利;


2、父母给到子女的财产如果想避免第一点的风险,可以通过人寿保险实现传承资产逆向回流,把父母设定为人寿保险的身故受益人,如果在子女发生人身意外时,保险理赔金加倍回到父母手中;


3、作为年轻的二代,也应当设立公证遗嘱,对财产分配有一个意外风险防范,以免家中亲人为此发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矛盾。

 


本集作业问答:

1、儿子结婚前父母给存款100万,儿子婚后去世了,请问儿媳有没有权利要求继承这100万中的一部分?

A、没有权利,因为是儿子婚前财产

B、有权利,因为这笔钱也算儿子遗产


2、如果父亲作为投保人,儿子作为被保险人,母亲是身故受益人,假如儿子先去世,则保险公司的身故理赔金:

A、算作是儿子的遗产,继承人一起分

B、不算儿子遗产,归母亲

C、算是儿子与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


3、二代年轻人是否有必要立遗嘱 ?

A、没必要,太年轻了

B、有必要,因为人生意外不分年龄
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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